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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92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

时间:2022-10-10 03:00:07 作者:星火作文 字数:1042字

1792年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》第十条修正案规定:“宪法未授予合众国、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利曾由各州或其人民保留之。”该宪法修正案确立的新体制是(  )

A代议制

B分权制

C共和制

D联邦制

正确答案

D

解析

宪法修正案的这种规定肯定了州的权利,但也强调了联邦政府的权利,因此本题答案选D。

扩展知识

联邦制是由几个成员国(如共和国或邦、州等)联合组成统一国家的政治体制。它是国际交往中的主体,有自己的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,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。联邦行使国家的外交、军事、财政等主要权力。联邦同成员国间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。

各成员国按联邦宪法规定,设自己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,制定自己的宪法和法律,在自己辖区内行使职权。有的联邦制国家宪法还规定,成员国可以同外国直接发生关系。